南宫NG28娱乐官网中国法院网原告某电动车能源管理公司诉称:2014年11月17日,被告入职原告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6月16日,双方签订《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告支付被告经济补偿金、工资等385318.37元,因被告尚欠公司借款59918.5元,双方约定如被告在2017年底前无法证明借款去向,则从协议约定金额中扣除。至今,被告未证明借款去向南宫NG28官方网站,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借款59918.5元。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开艳独任审判,员邵恒担任法庭记录。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南宫NG28官方网站、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本院诉调对接中心第一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电动车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王开艳独任审判,员邵恒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权利:
?本院在受理案件后,已经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相关诉讼手续和诉讼提示书,其中载明了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履行的诉讼义务,对此原告是否明确,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014年11月17日,被告入职原告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6月16日,双方签订《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告支付被告经济补偿金、工资等385318.37元,因被告尚欠公司借款59918.5元,双方约定如被告在2017年底前无法证明借款去向,则从协议约定金额中扣除。至今,被告未证明借款去向,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借款59918.5元。
不同意原告的诉求。原告根本没有履行协议书,所以无权要求我履行协议条款南宫NG28官方网站。协议书中所说的要求2017年12月31前证明借款去向,实际上2017年6月16日我已经当着一起签协议的其他几位同事和清算组人员的面,将借款的用途和去向说明清楚了。
分两笔:一笔是四万,2014年12月16日,公司财务部对外支付的一笔公司招待用的酒水货款,公司先收到的酒水后付了款。是财务部付款,对方暂时提供不了。我是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就临时挂账在我名下。另一笔是我向公司借的备用金,公司那时已没有流动资金,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上其他应付款欠我28944.7元,相关的凭证已经交给公司。因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了,所以无法提供凭证原件。事实上我不欠公司钱,是公司欠我的钱。
提交一份报销明细。这上面相应的票据已经提交给公司。我跟公司的法务已经沟通好了,他可以把原始的票据提交,但是今天他有会没来。清算组组长让财务的同事把四十多张照片发到我微信上了,现向法庭出示。
核实证人身份:潘某,男,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证人要如实向法庭陈述,不得做假证,听清了吗?
证明四万块钱的用途。当时公司要召开轮毂电机的研讨会,买了酒水,这个会召开期间被告还没到职,这批酒没有,会议的召开和组织都是综合管理部负责,所以财务的意思就先挂在综合管理部名下,等有了再报销。
当时写的协商一致解决协议,被告把这个款项的由来和事情经过说给清算组长和成员了。我目前算是清算组成员,还没有收到解除的通知。
关于酒的事我知道,但是酒怎么用的我不知道。是买了一批酒,但是给谁用,怎么用的我不知道。那酒是以前买的,当时走账的事情问我,我说不知道怎么弄,再后面我就不清楚了。
时间太长,记不清了。好像是有一批酒,付账了,但是没有。财务拉着被告去找李总,被告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说只能,后面我就没有听清。我确实知道酒这事,跟被告也没关系。
真实性无法核实,关联性和证明目的不予认可。我们主张的5.99万元不含这四万元。这四万是2014年的事情,当时直接转账给第三人了,我们主张的是2015年和2016年的欠款。
真实性认可。孙证人说的聂某其实就是清算组组长。我想问下原告,这5.99万元欠款的组成有证据吗?
协议没说以什么形式解释,我就当面解释了下。我问过法务和律师,原告交的这些票和5.99万元没有关系。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