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NG28杭州一女子去酒吧消费 反被酒吧罚款300元 理由 气氛不到位浙江,杭州。女子去酒吧玩,预定的是3800元的标准,最后结账的时候却多出来一瓶1188元的酒。另外女子她们还被店家罚款了300元,理由是:她们在最后一个小时,气氛很不给力。
原来,女子收到一条酒吧销售员发来的信息,说他们那里最低消费才3800元,特别划算南宫NG28官方网站,让有意向的顾客可以来电咨询。
可是当女子按照约定来到酒吧时,店家却给她们安排在了一个狭小的位置,她们觉得里面的环境和气氛都不太好,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她们只能勉为其难地听歌喝酒。
女子产生了疑问,这多余的钱是怎么来的?店家又没有出具小票,所以看不到消费明细,于是她们就问服务员,可是对方也不清楚,只是让她们去问对接的销售人员南宫NG28官方网站。
女子联系到当初对接的销售员,对方的回答语出惊人,说除了3800元,还有一瓶酒钱,还有300元罚款。
可是对方并没有说是谁点的酒,只说300元罚款,是女子她们在最后一个小时气氛不到位,所以被店家罚款了?
女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大吼道:我们是来消费的,不是帮你们营造气氛的,干嘛罚我们的款?
而对方的回答却和销售说的不一样,对于多出来的一瓶酒钱,他们确实不知道是谁点的,不过对于罚款,他们是罚的销售,而不是罚的女子。
既然罚的不是女子,就应该退还给别人才对,你们作为经营场所,员工既然犯错了,是不是该你们出面解决问题?
这一系列的反问,让店家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南宫NG28官方网站,接下来,市监局将会对该店进一步检查,如果发现违规操作,店家不但要赔偿女子,还得接受行政处罚。
虽然酒吧也证实了,300元是处罚销售员的,对于为什么要惩罚?是否又合理?这个大家无权干涉,因为是他们内部的管理制度。
不过,当他们知道销售员把罚款强加给了女子,让女子来买单时,店家却假装不知道,有意拖着不解决,难道他们是商量好了,变相多收顾客钱吗?
所以,对于这个300元的罚款,店家是必须退还给女子的,作为经营者,员工出错了,必须负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可以的,对于顾客到店消费,双方必须是公平公正的,而店家没有经过女子同意,就私自多开了一瓶酒,既失去了公平性,也侵犯了女子的知情权,所以可以要求返还1188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本事件中,即使多开的酒是销售员的行为,与店家无关,不过店家依然存在连带责任,需要赔偿女子后再追讨员工的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另外,店家如果是长期存在问题,将会责令整改,并且没收违法所得,还要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的罚款。